根据《关于开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河工院人〔2026〕136号)精神,服装学院成立评审委员会,对拟申报集体和个人的意识形态、师德师风、教学情况、科研水平、学术诚信、主要事迹及材料真实性等进行审核。资格审查通过后,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扩大会议,经评审委员会委员线上投票,拟推荐以下集体和个人参评校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先进集体:服装学院
优秀教师:常卓、丁梦姝
优秀教育工作者:郭锐
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2026年8月18日—8月20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服装学院评审委员会反映。
服装学院
202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