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度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的通知

  学生资助     |      2013-05-15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求和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对我校2013年度国家助学贷款申报工作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        国家助学贷款的发放范围、条件和标准

(一)发放范围:

1  贷款对象:我校除毕业班外在册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学生。

2 贷款人数比例:不超过学院在校学生数的20%

(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4.学习刻苦,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5.家庭经济相对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

6.符合约定的其他条件。

(三)贷款金额标准:贷款最高金额为每生6000元。

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日程安排

(一)各学院现在开始进入2013年度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的动员、申请和资格审查阶段。应组织学生完成首次贷款学生网上注册、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申请贷款、填写《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等相关工作。

1. 各学院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小组首先对预申请2013年度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

2.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贷款申请。

      首次贷款学生在网上先注册后再申请贷款。学生注册方法如下:(1)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http://www.csls.cdb.com.cn,在左上角点击“学生在线服务系统(高校)”;(2)选择贷款类型为“高校助学贷款”,点击“注册”,进入注册页面。(3)“同意”用户协议后,按要求如实登记个人信息。(4)内容填写完毕后,“提交”,系统提示注册成功。注意事项:(1)学生姓名要与身份证、高考录取名字保持一致;(2)入学前户籍地址精确到村组或街道楼栋门牌号;(3)联系电话、手机号码、电子邮件、邮政编码如实填写;(4)为保持和教育部上报数据的一致性,第一联系人和第二联系人必须填写。(5)学号、考生号必须填写,考生号以招生录取数据为准。

②非首次贷款学生需要先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http://www.csls.cdb.com.cn申请贷款,登录时按照页面提示选择高校所在省为河南省、高校所在市为郑州市、高校名称为河南工程学院、身份证号,默认密码为8位出生日期。如有学生密码不正确或忘记密码无法登陆,请联系学生所在学院负责助学贷款的老师,进行密码重置。

③在网上注册或登录后申请贷款程序如下:(1)学生登录在线系统,按系统提示操作,点击左侧“贷款申请”,系统打开贷款申请概要信息页面;(2)在贷款申请概要信息页面中点击“新增”按钮,打开新增贷款信息页面;(3)选择贷款项目、贷款原因、输入学费、选择贷款到期日期;(4)填写完毕后,点击“确定”按钮,保存贷款申请信息。注意事项:(1)每位学生每年只能提出一次贷款申请;(2)申请的总额度不能超过6000元;(3)申请时,学生只能选择状态为“启动”的贷款项目;(4)学生贷款申请信息状态为“学生录入”时,学生本人可以进行修改及删除,申请信息状态为“已审核”时,学生本人不能修改。

3.已在网上申请过2013年度的贷款学生填写《审批表》,应根据要求让学生提供:(1)身份证、学生证、家庭户口本首页及家长单页等复印件。(2)贷款学生家长承诺书,家长在承诺书上签名、按手印。内容包括:A.同意学生贷款;B.承诺作为贷款学生的永久联系人,并提供贷款学生联系方式;C.承诺督促和协助贷款学生按期还本付息;(3)村委会(街道居委会或父母所在单位)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区政府)以及县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市政府)关于贷款学生及家庭经济状况的2013年三级贫困证明原件。

各学院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小组须对以上表格及子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汇总。

(二)各学院于2013619前收齐所有申请资料、并登陆各学院的国家助学贷款系统认真审核每一个贷款学生在网上录入的数据与《审批表》是否一致,并将《审批表》上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  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其他要求

(一)各学院要有针对性、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使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都能及时准确了解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的方针、政策,并熟悉申请、办理程序和相关要求。

(二)各学院的国家助学贷款要尽量满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要求,确保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相对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应贷尽贷,确保国家助贷款不超过20%的比例完成。

(三)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牵涉到全省高校,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工作进度要求很严,各学院要严格按时间安排完成各项工作,在工作中如有问题,及时与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

(四)在《审批表》的填写与审核中应注意:

1.凡是身份证与学生证上面的姓名不一致的学生或者没有二代身份证、使用临时身份证、失效身份证的学生均不予办理贷款,在审核数据时予以删去。

2.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并且正反面复印。

3.“贷款学生家庭户口本复印件粘贴处”中的家长单页必须是“贷款学生家长承诺书”中的签字人。

4.表格中显示的家庭地址必须要详细,精确到村组或街道楼栋门牌号。

5.村委会(街道居委会或父母所在单位)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区政府)以及县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市政府)关于贷款学生及家庭经济状况的2013年三级贫困证明必须是原件,复印件、传真件无效。

6.表格中“贷款金额”一栏中的“学费”必须和后期银行代扣学费金额一致。

7.涉及到贷款的所有材料必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河南工程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3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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