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段性课程在课程结束时进行考试的有关规定

  规章制度     |      2014-11-13

河南工程学院

服装学院关于艺术设计类

阶段性课程在课程结束时进行考试的有关规定

凡我院教学中属于阶段性训练的艺术、设计类考试课,为使学生能够考出通过阶段性训练应有的实际水平,可以在课程结束后即时安排考试。

为了保证学院总体教学秩序不会由于这类课程提前考试而受到影响,特作如下规定:

1、提前考试的阶段性课程由各教研室确定,并在每学期初统一填写“河南工程学院考试课程期末提前考试及其他方式考核申请表”,交院教科办备案.

2、如果阶段性课程属于考试课,而该课程结束时间距离期末考试周时间小于等于10天,则该课程考试时间需安排考试周进行。

3、凡是确定为提前考试的阶段性课程,考试时间不能安排在该课程上课期间。并且任课老师需在考试时间前一周,提交考试相关资料,比如:A\B试卷、命题审核表等资料,由教科办统一安排考试。

4、提前考试的专业班级,整学期不得出现由于全部考试课都提前考完,而使考试周没有考试课或其它教学任务的情况。

5、提前考试的课程其考务工作内容与程序完全遵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课程考试结束后,由于成绩单及成绩分析等资料不全,任课老师负有暂时保管试卷及其相关资料的责任,学期结束时,任课老师按照学校规定,把完整的试卷资料上交学院教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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